典故

    约于1670年左右,法国牧师雅图斯来我国辽东地区传教,从当地人们的传说中听到许多有关人参是神草的故事,引起他的兴趣。他以《鞑靼植物人参》为题叙述了长白山中人参的形态特征和药用价值,并附绘制的原植物图,发表在英国皇家协会会刊上,被在加拿大蒙特利尔的法国传教士法朗士•拉费多看到,他在当地印地安人的帮助下,在蒙特利尔地区大西洋沿岸丛林中找到了与中国人参相似的野生植物,经送法国巴黎植物学家鉴定,认为同属五加科植物,但不同种。他们为了与中国的人参相区别,就把这种采自大西洋沿岸丛林中的神奇植物命名为“西洋参”。

    十七世纪九十年代,康熙皇帝为了表示对满清祖先发祥地的崇敬,曾诏令禁止在长白山采伐森林,一草一木都不准动。如有违抗,轻则充军,重则处死。禁令造成了人参供应的紧张,从而使得朝鲜的高丽参、日本的东洋参以及北美的西洋参得以相继流入我国。西洋参经贩运到中国可换得大量的黄金,因此,西洋参在北美一直有“绿色黄金”的美称。

    西洋参传入后,清太医院的御医们对西洋参进行了集体研究鉴别,并按中医药学理论研究了西洋参的性味、归经、功能和主治。在《本草备要》中将西洋参列入新增的第一种药,称“西洋参,苦甘凉,味厚气薄,补肺降火,生津除烦,虚而有火者相宜。”这是中外古今首次将西洋参收载于医药文献中。

在以后的《本草纲目拾遗》、《药性考》等医药学古籍中都有对西洋参的详细论述。认为西洋参性凉、味苦、微甘,入肺、胃二经,功能补阴、生津、止渴。认为中国红人参属温补,西洋参属凉补,疗效各有长短,可视病患实际需要酌选应用,不可简述孰好孰差。